核銷概述
ATA單證冊核銷: 指對ATA單證冊內憑證和存根的審核來確認ATA單證冊項下貨物是否按規(guī)定完成了暫準進出口和過境活動的過程。它包括海關核銷和商會核銷兩個部分。
海關核銷的目的: 暫準進口國/地區(qū)(或過境國/地區(qū))海關通過核銷來確認哪些ATA單證冊項下貨物未按海關規(guī)定正常復出口或辦理結關手續(xù),進而對持證人提出索賠,追繳相關稅費。中國海關通過核銷來確認哪些ATA單證冊項下貨物未按海關規(guī)定正常復進口或辦理結關手續(xù),進而對持證人違規(guī)行為進行處罰。
商會核銷的目的:商會通過核銷及時掌握ATA單證冊的使用情況,獲取有關證據(jù),有效避免海關索賠,保護持證人的利益。同時通過核銷對持證人提交的擔保進行調整。
申請核銷
時間:ATA單證冊使用完畢后須及時申請核銷,建議持證人在旅行結束后15日內完成。
地點:向ATA單證冊的原簽證商會申請核銷。
文件: 1、ATA單證冊正本。(持證人自己保留一份ATA單證冊彩色掃描件) 2、與擔保有關的材料,如:押金收據(jù)原件,賬戶信息等。3、如ATA單證冊項下部分或全部貨物的狀態(tài)發(fā)生了留購、贈送、放棄、損毀、丟失、滅失等變化,在提交ATA單證冊正本的同時,還須另外再提交由相關海關出具的調整貨物狀態(tài)的證明,如:出口報關單、進口報關單、稅單、發(fā)票或付款憑證等原件。4、如申請過續(xù)簽單證冊,須同時提交原ATA單證冊正本和續(xù)簽單證冊正本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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